

3月,山东已启动“四同药品”价格联动,对同通用名、同厂牌、同剂型、同规格的药品开展省际价格比对; 4月,海南明确除集采中选产品外,所有挂网耗材(含IVD试剂)均纳入价格联动范围; 5月,青海连续发布三批IVD试剂调价通知,罗氏、贝克曼等外资产品最高降幅达94%。 8月19日同一天,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《全民医疗保障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明确将分批纳入价格治理范围。
不同产品线的差异化影响
通知区分了阳光挂网和集采挂网两条通道,对不同产品线的影响也有所不同:
集采中选产品:需走“带量采购周期内联动”通道单独申请降价。如果产品在山东牵头组织的集采中中选,但中选价高于其他省份的挂网价或集采价,则需要在8月28日前完成调价。值得关注的是,山东此前在接续采购文件中已明确,中选产品在外省产生更低价格的,企业应在30天内申报联动调整。
阳光挂网产品:需走“挂网价格下调”通道。这类产品数量最多、覆盖面最广,也是本次联动的重点。企业需逐一比对各省挂网价,识别出高于全国最低价的产品并及时下调。

企业的应对建议
第一,立即开展价格自查。 距8月28日截止已不足10天,企业应紧急组织价格管理团队,登录招采子系统核查所有在山东挂网的IVD试剂价格,并与全国其他省级平台的最新挂网价进行比对。尤其需要关注近期其他省份是否产生了新的低价——青海5月的三批调价、四川8月的价格公示等,都可能触发山东的联动要求。
第二,准确选择调价通道。 阳光挂网产品与集采挂网产品的操作路径不同,企业需根据产品属性准确选择,避免操作错误导致调价失败。
第三,建立常态化价格监测机制。 价格联动不是一次性任务,而是持续的合规要求。企业应建立跨省价格监测体系,实时跟踪各省挂网价变动,确保在30天窗口期内完成主动申报。
第四,重新审视全国定价策略。 在“全国最低价即天花板”的新规则下,企业需要从全局视角重新设计全国价格体系,不能再将各省视为独立的价格市场。具备全产品线覆盖及全国统一价格维护能力的龙头企业,将在这一轮治理中扩大竞争优势。






